鞠小苏
鞠小苏,女,1949年11月生,是京剧项目(编号Ⅳ-28)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属第五批(2018年公布),公布编号05-2339,申报地区或单位为山东省[2]。截至2025年12月,京剧项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公布六批共82人,鞠小苏为其中之一[3]。她同时是山东省戏曲名家,设有鞠小苏工作室;高秋云的快速成长,离不开山东省戏曲名家鞠小苏工作室的培养[4]。该工作室是山东专为培养戏曲青年人才设置的名家工作室,旨在搭建知名艺术家口传心授的舞台,让更多年轻人扑下身子学习经典[5]。

基本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姓名 | 鞠小苏[7] |
| 生卒 | 1949.11—[8] |
| 职务与称号 | 京剧项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第五批,2018年公布;公布编号05-2339;申报地区或单位:山东省)[9] |
一、家世与坐科
山东省戏曲名家鞠小苏工作室是山东专为培养戏曲青年人才设置的名家工作室,旨在搭建知名艺术家口传心授的舞台;青年演员高秋云的快速成长,离不开这一工作室的培养[10][11][12]。这一工作室让更多年轻人扑下身子学习经典,使京剧艺术在口传心授中延续,其培养面向戏曲青年人才[13][14]。鞠小苏为京剧项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项目编号Ⅳ-28,申报地区或单位为山东省,属第五批(2018年公布),公布编号05-2339[15][16][17]。截至2025年12月,京剧项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全部六批共82人,她为其中之一[18]。
二、坐科与出科
在山东戏曲青年人才培养中,山东省戏曲名家鞠小苏工作室是专为培养戏曲青年人才设置的名家工作室[19][20],旨在搭建知名艺术家口传心授的舞台[21][22],让更多年轻人扑下身子学习经典[23]。青年演员高秋云的快速成长[24][25],离不开这一工作室的培养[26][27]。鞠小苏为京剧项目(项目编号Ⅳ-28)第五批(2018年公布)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公布编号05-2339,申报地区或单位为山东省[28][29][30]。
三、艺术生涯
山东省戏曲名家鞠小苏工作室是山东专为培养戏曲青年人才设置的名家工作室,旨在搭建知名艺术家口传心授的舞台;青年演员高秋云的快速成长,离不开这一工作室的培养[31][32]。鞠小苏是京剧项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项目编号Ⅳ-28),列入第五批,该批于2018年公布,公布编号为05-2339,申报地区或单位为山东省[33][34][35]。截至2025年12月,京剧项目全部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共82人,她为其中之一[36]。作为代表性传承人兼名家工作室的培养者,其艺术生涯体现于高秋云等青年演员的成长,呈现传承与育人并行的轨迹[37][38]。

四、唱腔与流派特色
在山东,山东省戏曲名家鞠小苏工作室是专为培养戏曲青年人才设置的名家工作室,其培养对象指向戏曲青年人才[40]。这一工作室旨在搭建知名艺术家口传心授的舞台,让更多年轻人扑下身子学习经典[41];青年演员高秋云的快速成长,离不开这一工作室的培养[42]。这种培养强调口传心授,使青年演员直接面对知名艺术家,在经典剧目的学习中接触并延续唱腔与流派特色[43][44];高秋云的成长案例,也说明名家工作室在青年演员培养中的实际作用[45]。鞠小苏为京剧项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项目编号Ⅳ-28,属第五批(2018年公布),公布编号05-2339,申报地区或单位为山东省[46]。

五、代表剧目与角色
就代表剧目与角色而言,其传续依托名家工作室的口传心授,青年演员在学习经典中承接京剧代表剧目与角色[48][49]。山东省戏曲名家鞠小苏工作室是山东专为培养戏曲青年人才设置的名家工作室,旨在搭建知名艺术家口传心授的舞台[50][51];青年演员高秋云的快速成长,离不开这一工作室的培养[52]。在山东省直文艺院团的实践中,这样的培养路径让“青春之歌”有了具体承载,高秋云等青年人才的成长印证了工作室在经典传承中的作用[53]。鞠小苏为京剧项目(项目编号Ⅳ-28)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属第五批(2018年公布),公布编号05-2339,申报地区或单位为山东省[54][55]。

六、艺术评价与历史地位
作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京剧·项目编号Ⅳ-28,申报地区山东省),鞠小苏在京剧传承中的评价具有明确的项目与地域归属[57][58]。在传承实践中,山东省戏曲名家鞠小苏工作室的作用尤为直接:青年演员高秋云的快速成长,离不开该工作室的培养[59]。该工作室是山东专为培养戏曲青年人才设置的名家工作室,旨在搭建知名艺术家口传心授的舞台,让更多年轻人扑下身子学习经典,使京剧传承由个人技艺延伸至青年演员的成长过程[60][61]。截至2025年12月,六批京剧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共82人,她为其中之一,这显示其身份的稀缺性[62]。她的历史地位既在于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身份确认,也在于通过名家工作室推动口传心授、培养青年人才,为山东京剧的持续传承提供支撑[63]。
七、唱片、著述与影像
在唱片、著述与影像方面,鞠小苏的京剧艺术传承主要以山东省戏曲名家鞠小苏工作室的实践为载体,这一工作室承担名家口传心授与青年人才培养的双重功能[64]。她是京剧项目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地区或单位为山东省,公布编号05-2339[65],作为山东省戏曲名家设有鞠小苏工作室[66]。该工作室是山东专为培养戏曲青年人才设置的名家工作室,旨在搭建知名艺术家口传心授的舞台;青年演员高秋云的快速成长,离不开这一工作室的培养[67][68]。以工作室为依托、以口传心授为方式的传承,使京剧经典在青年演员身上延续,其艺术经验也由此传递给青年一代[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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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传艺、纪念与研究
在传艺方面,山东省戏曲名家鞠小苏工作室是山东专为培养戏曲青年人才设置的名家工作室,其设立目标与培养对象围绕青年人才与经典学习展开[73]。这一工作室搭建知名艺术家口传心授的舞台,让更多年轻人扑下身子学习经典[74];青年演员高秋云的快速成长,离不开这一工作室的培养[75]。以此,她的艺术经验在口传心授中向青年演员传递,京剧传承也形成从代表性传承人到青年人才的具体链条[76]。鞠小苏所承项目编号为Ⅳ-28,于2018年公布的第五批列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公布编号05-2339,申报地区或单位为山东省[77][78]。截至2025年12月,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中京剧项目共82人,她为其中之一[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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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官方名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T1)《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https://www.ihchina.cn/
- 官媒·山东宣传网(T1)《山东省直文艺院团唱响“青春之歌”》https://www.sdxc.gov.cn/sy/xcdt/202409/t20240924_14847732.htm